比喻or NOT?

 「耶穌會教士、哲學家兼文化史學家翁格(Walter J. Ong)開始從事研究時,『口語文學』一說正在流行。將口語和文學兩個詞擺在一起不僅矛盾,還有時代錯置的味道……口語文學常被視為書寫的一種,但翁格表示『這就像把馬看成沒有輪子的汽車一樣』: 『我們當然能這麼做,想像你要寫篇論馬的文章,對象是從沒來沒有見過馬的人。論文開頭提的不是「馬」的概念,而是車子,因為讀者親眼見過車。論文只要提到馬,一律稱之為「無輪車」,並且從這個角度出發,向熟悉汽車的讀者解釋兩者的區別……無輪車沒有輪子,只有大趾甲,稱為馬蹄。沒有車燈,只有眼睛。沒有烤漆,只有毛髮。動力來源不是汽油,而是飼秣等等。照這方法說到最後,馬只會變成不是馬的東西』 現代人回顧文字尚未發明的過去,就像汽車時代的人面對馬一樣無助。」
—《資訊The Information 
我喜歡和別人分享自己知道、思考的事情(故事),例如天母到底是不是天龍中的天龍國、今天是如何被白族人灌酒以及他們的習俗、帶質量物體接近光速時是什麼樣的世界、訊息的傳遞是什麼樣的概念、什麼叫做「體貼」呢?

有些事情是摸得到、看得見、有明確形象的人事物,有點生活常識聽了大概就能想像;進階一點像是”物理學上”「能量」的概念,這跟購物頻道中人體的能量、能量水的能量有什麼不一樣?就需要一些時間了解物理、甚至需要一點數學才能體悟,然而也還是有層次之分;最模糊的就是價值觀、人生哲理之類的思維了,妳覺得「愛」是什麼?

向別人解釋事情時,很喜歡用的方式就是比喻,用對方了解的事物來解釋新的事物。一直認為這是非常好又快速的方式,而且「能夠用最簡單的方式向別人解釋一件事情時,你才是真正了解它」,至少我認為比喻是很簡單的方式,深刻了解才能做出好的比喻。然而,透過我的比喻,在「啊~~我懂了」之後,真的傳達了我想傳達的嗎?

理解一件事情倚賴自己過去的經驗、知識、邏輯。至少在同一個島國上,使用中文所傳達的訊息,接收應該不會差太多。同樣是工程背景,即便是來自法國或智利的朋友,用破破的英語也能心領神會。許多經驗和情感本來就無法純粹透過語言來傳遞,語言是手段之一,用來拼湊資訊。自然無法要求對方的理解完全是你所想傳達的。不過,很開心發現自己一直以來對於「比喻」的盲點^^

 2016/8/1 中國雲南大理 祥安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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